发明专利年费的计算方式:
1、第1-3年,每一年缴纳900元;
2、第4-6年,每一年缴纳1200元;
3、第7-9年,每一年缴纳2000元;
4、第10-12年,每一年缴纳4000元;
5、第13-15年,每一年缴纳6000元;
6、第16-20年,每一年缴纳8000元。
注意: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可办理费用减缓,以个人名义申请减免85%,以单位名义申请减免70%,两个及以上个人申请减免70%,两个及以上单位申请不予减免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
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。
第八十一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,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。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,同时缴纳滞纳金;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,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%计算;期满未缴纳的,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。